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院属各系、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2.劳动节:5月1日至4日放假,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3.端午节:6月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4.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5.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教务部门和各系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。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政部
2019年3月26日